版权条件:有原创作品

版权登记,让归属变得简单

  • 作品形式
    • 软件著作权
    • 文字作品
    • 口述作品
    •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 美术、建筑作品
    • 摄影作品
    • 视听作品
    •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自愿登记
    • 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 但是,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 作品登记机关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 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 作者条件
    • 必须具有创作能力
    • 须实际进行了创作活动,并创作出了作品
  • 保护期限
    •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版权的主要类型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 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 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 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
    • 戏曲剧本
    • 话剧剧本
    • 歌剧剧本
    • 舞剧剧本
  • 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 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 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 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 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
    • 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 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 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 视听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 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 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
    •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
    • 文挡: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 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版权登记的意义

  • 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 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 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 宣传 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 保护 在发生著作权争议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 增值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 荣誉 《著作权证书》是作者水平的客观反映
  • 政策利好 企业申请是办理双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得前提,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版权登记的流程环节与步骤分析

版权登记的一般流程

  •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 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
    • 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复印件
    • 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复印件